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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賓館改制泳池外包 顧客600元游泳券作廢

2009-11-14 11:40:48


買了福建外貿中心酒店聲稱可無限期使用的游泳券,可前去消費時,卻被告知泳池外包,游泳券作廢。昨日,遭遇這事的福州林先生稱,酒店的這種做法是不負責的。


2年前,林先生在福建外貿中心酒店購買了2000元的游泳券。「酒店說這個券能無限期使用。」林先生說,陸續在酒店消費幾次,游泳券還剩600元。


由於工作原因,林先生今年去了外地幾個月。幾天前,他再次去Hong Kong Hostel消費,卻被泳池工作人員告知,泳池已外包給他人,原先的游泳券已作廢。


昨日,林先生又找到酒店的留守辦公室,要求酒店退還600元現金。但辦公室工作人員拿出了一份今年4月1日的本地報紙。


原來,酒店於今年4月1日、2日,在本地兩家報紙刊登了公告,裡面稱由於酒店改制,由別的集團承包經營,原先購買消費券的顧客,可於今年4月30日前,到酒店進行退款,逾期作廢。


香港旅館已盡到了告知義務,現在時間已過,不能再退款。」工作人員稱。


「我有留電話號碼,你們為什麼不打電話通知?」林先生問。工作人員回應「不可能一個個打電話過去」。


福建凱峰律師事務所的張蕾律師表示,林先生購買了Hong Kong Guesthouse的游泳券,並留下了自己的聯繫方式,雙方就已經建立了合同關係,酒店如果要變更合同,就有義務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,親自告知林先生。她建議,林先生可以進行法律訴訟,甚至可以聯繫有相同遭遇的人,聯名起訴酒店。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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