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|
華中科技大學 2006 年碩士研究生複試辦法 複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。根據《教育部關於做好 2006 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及《教育部關於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的指導意見》教學【 2006 】 4 號的精神,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,DBA特制定本辦法。 一、複試工作的原則 1 、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、保證MBA質量、科學選拔、擇優錄取、寧缺 勿濫 的原則; 2 、 嚴格按照初試成績確定參加複試考生名單並實行差額複試; 3 、堅持公正、公平、公開,各工作環節保證做到有章可循; 4 、堅持以人為本,增強服務意識,提高管理水平。 二、複試工作的組織領導 1 、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,負責招生計劃和錄取名單的審定、複試基本要求和複試辦法的制定及特殊問題的處理。 2 、各院(系、所)成立招生複試工作PHD領導小組,具體領導、組織本單位的複試工作,並根據教育部和學校複試基本要求、結合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及考生的初試成績制定本單位的「研究生複試工作細則」。 3 、 各院(系、所)按學科(專業)成立複試小組,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院(系、所)招生複試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複試工作。 |
|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